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?/ 大衛.鮑森/教導叢書/以琳

當代聖經權威教師大衛•鮑森
要徹底挑戰你對「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」的想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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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代聖經權威教師大衛•鮑森
要徹底挑戰你對「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」的想法!

 

一般福音派的觀點認為,一旦接受基督為救主,就保證會得救。然而一次得救是否真的保證我們永遠得救,然後我們從此就高枕無憂了?

大衛.鮑森從聖經的證據,奧古斯丁、馬丁•路德、衛斯理等歷史人物的觀點,以及福音派對於恩典、稱義、神的至高權能與人的責任的假設,深入探討這個議題。他問,除了重生之外,是否還得需要一些什麼,我們才能承受神的產業?本書幫助我們判斷,究竟「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」是真實的保證,抑或只是誤導人的猜測。答案會深深影響我們的生活態度與對人的教導。

得救必須是憑信心,而且是持續不斷的信心,
以及持續不斷的出於信心的行為,
如此才能確保得救之恩源源不斷。
─摘自《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?》

當代聖經權威教師 大衛•鮑森(David Pawson) 著


這本書寫作期間,有一次我搭火車前往倫敦拜訪我的出版商。火車駛入終點站前的最後一個停靠站,克拉芬車站(Clapham Junction),一名男子在離我甚遠的車廂出入口上車,找到位子坐定後就一直盯著我看。幾分鐘後,他從走道另一頭走過來,在我對面的位子坐了下來。我記得我們的對話是這麼開始的:

「我應該認識您。請問您是牧師嗎?」

「是的。不曉得你在哪裡看過我?」

「十五年前,有人帶我到吉爾福德(Guildford)去聽一位牧師講道。應該就是您沒錯。」

「應該是吧。請問你是基督徒嗎?」

「是。(停頓了一下)我能請教您一個問題嗎?」

「我不敢保證能給你答案。不過你想問什麼?」

「事情是這樣的……我離開我太太,和另一個女人同居。」

「你為什麼離開你太太?」

「因為我愛上另一個女人。」

「那你想要問什麼?」

「如果我正式辦理離婚,和這個女人結婚,這樣神就可以接受嗎?」

「恐怕沒辦法。」

「那我該怎麼做?」

「離開那個女人,回到太太身邊。」

「我就知道您會這樣說。」

「如果你問耶穌,我相信祂也會這樣說。」

接著我們倆都安靜不語。這時火車開始緩緩減速,預備進入滑鐵盧(Waterloo)車站。我知道再過一、兩分鐘我們就要分道揚鑣,我希望能在他身上燃起敬畏神的心,從神領受智慧,畢竟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。我主動打破僵局。

「要你作選擇真的不容易。」

「怎麼說?」

「你只有一個選擇,不是選擇和那個女人共度一生,就是選擇和耶穌同在到永遠,但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。」

他聽了後眼眶泛淚,但隨即走出車廂、跳上月台,消逝在人群中。當下我似乎能稍稍體會,當年那年輕財主轉身離去時耶穌心裡的感受。我求神讓他常常想起我說的話,直到他真實悔改。

但是,我這樣說對嗎?我說的是事實嗎?還是我編造了一個謊言嚇唬他?他期待有人能保證他的罪不會動搖他的救恩。這一點我無能為力。

在此之前大約一、兩個月,我也遇到類似的問題,不過那一回我面對的不是一個人,而是數千個人。當時我是萬哈德(Minehead)春收福音大會(Spring Harvest)晚間聚會的主要講員,負責講解保羅的腓立比書。講到「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」(腓立比書三章11節),我說連保羅都沒有把握自己將來能得救,擔心會遭神「棄絕」(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),還引用多處新約經文支持我的論點(我們在第三章會來看這些經文)。

緊接著,我提到有些人「不把神當一回事,以為上天堂的門票已經到手就能高枕無憂」,然後舉例有些基督徒為了第三者拋棄配偶,不是直接「同居」,就是離婚後再婚。這些基督徒很多還是照常上教會,聲稱新的情感得著神莫大賜福,也自信將來能夠上天堂。然而罪就是罪,對相信或不相信的人都一樣。神不偏待人。我們是因信稱義,但也要因行為受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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