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8年聯合國將「滅族屠殺」(genocide)定為國際罪行,又於1993年宣告「族裔淨化」(ethnic cleansing)為危害人類的罪行,兩個用語在意義上都包含企圖將「國家的、族裔文化的、種族的、宗教的群體整個或部分」消滅。可惜,這樣的罪行仍然未能遭制止,至少我們從報章得悉2016年下旬,羅興雅人為了逃避緬甸軍方種族清洗,數以十萬計的難民逃往孟加拉。 聖經也記載了猶大人幾乎遭滅族的事件。以斯帖記的作者將這一歷史事件公諸於世,讓讀者看到在波斯帝國時代,身在異鄉飽受異教文化、政治逼迫的猶大人,在面臨生存危機時,如何經歷到立約的神似乎是隱藏,其實處處顯出祂對子民的眷顧和保守。與此同時,屬神的子民不能坐以待斃,也要齊心,要起來,共同承擔責任。 「誰知你得了王后的『位分』,不是為了挽救現今的危機嗎?」神給了我們有哪些「位分」,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化解危機? |